无锡防火窗生产厂家介绍仓库的电气装置有什么防火要求? 答: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m.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仓库电气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无锡市防火卷帘门厂有限公司(原无锡市防火卷帘门厂)始建于1985年,是生产建筑防火系列产品的专业化工厂,历史悠久,实力雄厚,装备精良,检测手段齐全,是华东地区生产消防产品的主要骨干企业。工厂根据国家标准,先后开发、生产、销售钢质普通卷帘门、GFJ.F4钢质复合防火卷帘、GFM钢质防火门、MFM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防盗门、FB复合防火玻璃、钢质防火窗和双帘双轨特级无机防火卷门等八大系列产品,产品经检验均达到国家标准,并获得江苏省科技新产品和无锡市优质产品称号。产品广泛应用于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工业与民用高层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厦、购物中心、车站、厂房、地下车库等,深受用户欢迎。工厂出承接生产防火产品外,还设计生产装饰新颖的钢质异型门、铝合金卷帘、钢质鱼鳞卷帘、电动移门和其它钢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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